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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批“台商的地位不如外商港商”遭国民党驳斥

时间:2012-08-10 10:48  来源:环球网综合

  “陈江会”落幕,两岸顺利签署投保协议。一名主管两岸事务官员说,这纸协议几经斡旋,签出“95分”以上水平,更重要的是,若对方未依约执行,台湾方面有权抗议,具可操作性。

  据台湾“中央社”9日消息,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和中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9日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其中投保协议谈了将近2年,保障作用受到各界瞩目。   

  签署投保协议后,对岸若没有落实协议内容,台湾方面有权去函抗议。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形容,有关投保协议的谈判是“各让一步,各取所需”、“双方不满意,但是可以接受”。

  另有主管两岸事务官员表示,协议保障P2P(投资人对投资人)争端解决的仲裁机制、P2G(投资人对政府)多元解决途径,另有拘束力等同于协议文本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若以分数量化,“应该至少有95分”,他并强调,在谈判过程中,“你(台湾)想拿高分、对岸何尝不想?”

  而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却批评,“台商的地位不如外商、不如港商”,沦为“次殖民地”的待遇。

  民进党立院党团则表示,此协议未对台商达到实质保障,要求立法院开议后,须对此投保协议进行实质审查,删除“丧权条款”,国民党不得阻挠。

  国民党发言人马玮国昨天表示,这不仅让台商得到更有制度化的保障,也健全两岸投资环境,这是民进党执政八年做不到的事。反倒是民进党自身两岸政策摇摆不定,无法向台湾人民说清楚其两岸政策为何,因为“连民进党自己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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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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