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弹劾台电公司的四位高层,包含刚去职的董事长陈贵明和前后任总经理涂正义、李汉申等。弹劾的理由主要是台电在1995年与九家民营电厂所签的购电合约存在不合理内涵,使台电蒙受重大损失,这些民营电厂却坐享暴利,其中是否涉及图利贪污渎职等刑事责任。“监察院”除弹劾追究行政责任外,也移送司法单位进行刑事调查。
1995年开放多家民营电厂,并与台电签下不合理购电合约时,正值李登辉担任“总统”,当时刘泰英大权在握控制党产管理委员会。在刘泰英的主导下采取“分蛋糕”手法将民营电厂特许权分配给几家财团,硬逼台电签下不平等购电合约,使这几家财团坐享暴利,然后财团再以各种方式将利益输送给刘泰英及李登辉,所以既然马英九要调查台电弊案,就必须将李登辉、刘泰英及获得民营电厂执照的几家财团当成目标,只将台电高层移送是不够的!
李登辉下台后,陈水扁继承了李刘的黑金大业,只是陈水扁的分身变成马永成、林文渊、陈哲男等人。陈水扁的核心幕僚一方面控制台电、民营电厂,另一方面再起炉灶,以发展汽电共生为名,又特许了好几家汽电共生民营电厂,用更高购电价格进行利益输送,后来干脆由林文渊担任台电及汽电共生公司董事长,好将购电暴利全数掌握在自己手里。基此台电弊案横跨“两朝”,查了李登辉、刘泰英,就不能放过陈水扁、林文渊等人。
马英九是个“太平天子”,偏偏承续在李登辉及陈水扁“两朝”黑金之后,按理马英九应先将台电弊案查清楚,有了合理的成本结构,再来进行电价调整。可惜马英九核心幕僚无能查弊,结果被台电一干人蒙蔽,竟率尔提出电价调涨,结果造成全面物价联动上涨的风暴,民怨沸腾使马英九民意支持跌至空前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