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选罢法”明定,政党所推荐候选人,因候选人贿选被判决有罪而连坐受罚。
台“中选会”最新政党连坐裁罚基准出炉,正副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被判决确定,政党最低将被裁罚金额5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立委”与“直辖市长”100万元以上,县市长与直辖市议员为90万元以上、县市议员与乡镇市长75万以上、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45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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