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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学者筹组“台湾海盗党” 遭台当局驳回

时间:2012-02-27 09:30  来源:东南网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际间纷纷成立海盗党,诉求改革版权制度,但中原大学心理系副教授戴浙去年成立台湾海盗党,向“内政部”申请备案遭否决,转而提诉愿,今年2月初再遭“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驳回。

  “Pirate,是海盗也可翻译为盗版”,戴浙想成立的台湾海盗党,并非以海盗为成员或诉求的政党,争取的是著作权、专利法的改革。

  “这是言论自由问题,家长帮小孩命名,当局总不能以名字不好听,要家长别取这个名字吧!”戴浙说,在台湾成立政党只需报备,党名的命名属人民意志;为扞卫台湾海盗党党名,他准备在2个月内向行政法庭提行政诉讼。

  戴浙说,e世代年轻人每天花10几个小时上网,且以数位化工具监督当局施政是趋势,但网络下载资料却可能触法。

  他表示,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成立海盗党,在德国,海盗党取得议员席次,改变了政治生态;第一个成立海盗党的瑞典,网络已有音乐拷贝档,下载音乐已无违法问题。

  戴浙说,这股潮流已无法抵挡,台湾应该仿效瑞典,开放网络下载文件或音乐合法化;网络信息公开、当局行政透明、改革版权制度,是台湾海盗党成立宗旨。

  若要成立政党,依“人民团体法”规定,必须先召开成立大会,会后30天内检具章程、会员名册等资料,报请“内政部”备案,通过之后,才算程序完备。

  台湾海盗党去年10月23日成立,戴浙说,成员还包括健保免费连线负责人梅(峰)、台湾基本法连线负责人黄千明、台湾首府大学讲师林国华等人。戴浙循程序,检具成立大会会议纪录、签到表、章程及负责人名册等,向“内政部”申请政党备案。

  “内政部”认为,政党名称是政党的重要表征,攸关政党存立的目的、性质、成员的认同,以及与其他团体的识别,以台湾海盗党为政党名称,与“人民团体法”规定政党设立的宗旨不符。

  “内政部”并认为,台湾海盗党的名称,与戴浙陈述成立政党是以网络信息公开、当局行政透明、改革版权制度的宗旨没有关联,有可能误导民众以为是海盗成员所组成的政党;再加上“刑法”有海盗罪则,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为防制组织犯罪,也定有罪责。

  经过多方考量,“内政部”不予台湾海盗党备案;“行政院”诉愿会经审议后,也认为“内政部”的决定并无不妥,因此驳回诉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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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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