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谢长廷涉洗钱案 台检方特侦组查无实证予以签结

时间:2012-02-16 14: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前台湾行政机构负责人谢长廷涉嫌洗钱案件,清查谢长廷与其妻及妻之兄弟姐妹等三亲等的8人,均无巨额汇款至海外,全案因查无具体犯罪事证,今天将案件签结。

  台特侦组指出,日前接获匿名检举,内容指出民进党苏贞昌说:“长廷兄,转移焦点并不能改变你涉贪的事实!”,陈水扁出庭时也指责,为何不办谢长廷以其小舅子之名义汇款10亿至境外。另外,谢长廷曾在公开场说:“我谢某人如有涉及贪污,目前‘马政府’早就起诉了”等语。特侦组因此分案侦办。

  检方侦办期间,为调查陈水扁当时指出,谢长廷的洗钱情资来自当时的台湾“调查局长”叶盛茂。检察官于今年2月9日上午,在台北监狱提讯陈水扁及叶盛茂对质,叶盛茂坚称,没有这项情资,更没有提供给陈水扁;陈水扁则辩称有收到这项情资,“不记得是谁提供了”,因无法提出消息来源及相关书类,检察官不采信陈水扁说法。

  检察官清查谢长廷及其妻游芳枝、游女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共计8人的账户,从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止,均无汇款到新加坡或是巨额汇款至海外,认定全案查无具体犯罪事证,予以签结。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分享到:
编辑:李博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