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被控涉及外劳雇佣诈欺案,法官接受认罪协议,她在法院声泪俱下,后悔以前犯的错。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前“驻美堪萨斯市办事处长”刘姗姗遭美国联邦指控涉及外劳雇佣诈欺案,美国密苏里州联邦西区法院27日宣判,法官接受刘姗姗认罪协议,她须向两位受雇菲佣赔偿共8万余美元(约新台币238万元)。刘的辩护律师沃肯庭后表示,她最快可能本周离境。
法官也要求刘离境前支付拘留期间的基本开销、遣返交通费用与开庭支出,与前述费用合计约9.1万美元(约新台币271万元)。刘的律师同意后,全案至此结束。
根据认罪协议内容,此案宣判后刘姗姗将立即被递解出境,但进入认罪协商过程后,她的美国签证失效,她也放弃所有移民基本权利,后续返台程序仍有待安排。她已由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处理后续遣返事宜,执法局人员将全程陪同返台;刘案判决她须支出的交通费用,也包括美方戒护赴台的机票。
65岁的刘姗姗遭两名菲律宾籍女佣投诉强迫超时工作,美国联邦调查局去年11月10日以外佣合约诈欺罪名逮捕刘姗姗。法官当时认刘有潜逃之嫌,不准交保,刘珊珊因此入狱78天,法官27日认定她刑期已满。刘珊珊虐佣案震惊两地,美国检方表示,这是第一件非美国官员涉及外劳合约诈欺罪案。
被捕后一周,刘姗姗即透过律师宣布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但主审法官凯斯表示全案牵涉广泛,择期再议,因此刘姗姗过去2个半月遭羁押。
27日凯斯聆听检方报告后,宣布同意检方与刘姗姗达成的认罪协议,由刘姗姗赔偿8万美元给两位菲佣。
检方在庭上宣读其中一名女佣的声明稿,称她当初接受刘姗姗的工作,是希望能多赚点钱接济故乡家人,但是后来她感觉自己像奴隶。她和另一菲佣的护照都被刘姗姗扣留,而且经常被刘姗姗辱骂。根据检方的公开资料,两名当事人全年无休,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17小时,周日工作8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