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1年11月13日,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前排左四)在前年遭枪击后,首度出席公开辅选活动,为国民党“立委”赖士葆竞选连任站台。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连胜文不满枪击案时前民进党“立委”郭正亮在政论节目上辱骂他,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郭属合理评论,判决连胜文败诉。
判决书指,2010年发生连胜文遭枪击案时,郭正亮在电视政论节目中,指责连胜文“我看不起你啦!你就是‘党国体制’的共犯”、没有良心等语。连胜文认为郭正亮言论,侵害名誉权,向郭求偿新台币120万元并登报道歉。
法官审理认为,“党国体制”属政治学上的用语,意即政党与“‘国家’组织”合为一体,达到以党领政的目的,此语未贬损原告名誉,郭正亮属于合理评论,判决连胜文败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