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追蓝营富邦政治献金争议,民进党昨天出示法院判决书,强调法院证词称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在2008年捐款给国民党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要求马英九和富邦回答,到底是2008年还是2004年政治献金,金额到底是1000万元,还是1500万元,“请找一下收据”。但 “立法院长”王金平18日、19日连续两天否认国民党2008年收过富邦的政治献金。
蔡英文在17日的 “大选”辩论中提及马英九的富邦政治献金议题,近来成为民进党穷追猛打的热门话题。民进党发言人陈其迈、庄瑞雄昨日召开记者会,拿出台北地方法院2010年11月5日“二次金改”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载明蔡明忠的证词是“2008年‘大选’时,伊家族有捐款给国民党,金额应该是1500万元”。
庄瑞雄质疑,如果证人在法庭上作虚伪陈述,有伪证罪的问题,要面临刑责。王金平18日则表示,2004年,当时尚未有 “政治献金法”,富邦曾经透过他,捐了1000万元给国民党,开了收据。陈其迈和庄瑞雄说,马英九或国民党,到底有没有收富邦或蔡明忠的政治献金,到底收的是1000万元或1500万元,当事人愈说愈不清楚,民众愈听愈模糊,请马和富邦再回去找一下收据。
对此,王金平19日再度回应称,2004年他担任连战、宋楚瑜竞选总部主委,富邦蔡家的确有透过他捐款1000万元给国民党,当时国民党中央也有开收据给富邦,但2000年及2008年的“大选”,国民党中央都没有收到蔡家其他的政治献金。对于蔡明忠说2004年时曾捐1500万元给国民党,王金平表示,2004年只有1000万元,蔡明忠应该是记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