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夫妇与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因涉及台湾二次金改案,被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扣押犯罪所得5亿元(新台币,下同),检方特侦组不服而提抗告。台“最高法院”15日撤销原裁定,发回高院更裁。
裁定指,“最高法院”发回的理由,是因为高院于二次金改案扣押裁定中,裁定正文没写清楚,容易被误解;又陈水扁等人主张已从海外汇回7亿余元,法院从中查扣即可。“最高法院”认为扁家说法有理由,发回高院更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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