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 宇昌生技案愈烧愈烈,昨天民进党参选人蔡英文亲上火线回应,否认获取暴利,并定调是国民党的“选举奥步”;国民党则持续攻击炮火。蔡英文对案情细节并无太多说明,而是由前“经建会主委”何美玥回击,对照现任“经建会主委”刘忆如说法,形成前后两位“主委”攻防大战,全案仍有许多疑点待釐清。
为何是“极机密”文件?
何:谈判怕曝光签约可解密
何美玥表示,当初为了推动台湾生技产业发展、争取与美国药厂合作,“案子是要主动竞逐”,就像竞标一样,没办法按照一般程序来申请,须采专案方式推动。
她表示,为了国际竞逐标案,谈判包括用什么代价取得、政府将来愿意付多少资金取得新药授权等,这些条件都不能曝光,才会用“极机密”上专签,因为是签呈,所以并没有解密的年限,才没自动解密,但只要谈判结束、签约完之后,主管机关就可以随时解密。
刘忆如说,(极机密文件)依法律程序解密后,很多问题就会清楚。但她日前在“立法院”答询时曾说,这跟美国Genentech公司有关,国际上很多投资案,很多时候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保密,尤其是还没开始投资的时候,国发基金以“极机密文件”处理,可以理解。
为何公司未成立先拨款?
刘:投资不符国发基金流程
何美玥解释,公司未成立先拨款是依“公司法”的规定,台湾当时欲争取与国际药厂的优先签约权,但要与国际药厂签约,公司必须设立完成。
但是公司成立前必须募集资金、资金必须先到位,之后再存入公司筹备处,“经济部”验资、证明有资本存在后,才可以成立公司。
她表示,因为要符合公司成立的条件,开发基金便在民间资金到位后就拨款,拨款过程合法,“所有每一家新设立的公司、现在存在几十万家的公司都是用这样的方式设立的。”
刘忆如说,“国发基金”拨款后,申请公司(指宇昌)才成立,如此投资过程不符合“国发基金”投资任何公司的标准作业流程,如是她担任(‘国发基金’)召集人,不会让这种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