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民刘鸿侠7月在网络上,涉嫌诬指“立委”候选人颜清标是“辗尸案”嫌犯老大,还说颜是宋楚瑜的好朋友,呼吁宋规劝颜清标勿纵容手下胡作非为,气得颜清标控告刘鸿侠涉嫌违反“选罢法”;检方查出颜清标与“辗尸案”无关,且刘上网时,颜尚未完成立委候选人登记,改依妨害名誉罪将刘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起诉书指出,刘鸿侠(40岁)7月3日以不知情的哥哥刘鸿亚所申请ADSL连结网际网络,在发财网上,用“佛之大侠”名义刊登标题为“原来是颜清标的手下,希望颜清标勿让妈祖丢脸”。
内容指去年5月发生在中市街头彭姓男子酒驾撞死妇人,再由张姓南屯帮派份子两度恶意辗过被害人遗骸的令人发指事件,刘鸿侠指根据电视台画面,清楚拍摄到颜清标指挥亲近人士在现场督导。
他在网络留下“颜清标是宋楚瑜好朋友,呼吁宋楚瑜务必规劝颜清标勿纵容手下胡作非为,小心报应吧”等语,颜清标控告刘鸿侠涉嫌违反“选罢法”。
检察官查出颜清标与“辗尸案”无关,撞死妇人的彭嫌、辗尸的张嫌都非颜手下,上网的刘鸿侠犯后自称“无恶意”,愿与颜和解,但被颜的告诉代理人陈姿妙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