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被控教唆林德训伪证案,台湾高等法院开庭,扁重谈“机密外交”的论调,表示李登辉移交给他的奉天专案经费,经他批示全部缴库后,他才动用“机要费”支应“机密外交”的开销,虽有搜集自他人的发票进行核销,但款项全用于公务,同时指林德训向检方的供证,是林自发性的供述,与他无关。
扁为了证明自己未教唆林德训伪证,当庭要求传唤林德训、曾天赐及陈镇慧3人作证。
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因涉及伪证罪,遭法院判处2月徒刑定谳,后检方追加起诉陈水扁,指扁在2006年7月的玉山官邸会议中,教唆林德训在检方侦查时,作出不实的供述。
在上午的庭审中,扁强调他是案发后才知道林德训的说法,表示他自始都不知道,还说,玉山官邸会议的目的,只在于政治研判与危机处理,否认教唆林德训伪证,林德训的说法,与他无关。
扁说,“总统”具有元首的机密特权,为进行“机密外交”工作的推动,包括他的幕僚或主管,不是每件事都要让他们知道,讲不讲、该讲到什么程度,有事实上的难度,“机要费”案发生后,他被讲成是A钱,让他深觉不公平。
扁为了说明为何有拿他人发票核销的情形,表示是他担任“总统”后,因他批示将奉天专案的钱全部缴库,后来,为了继续支付从李登辉开始,就未中断支付给外国公司的公关费用,从事“机密外交”工作,才动用“机要费”支应,也才会有使用他人发票核销的事,但扁说,钱全部都因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