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2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前负责人谢长廷不满国民党民代邱毅指他疑似透过小舅子将10亿元(新台币 下同)汇到新加坡,愤而提告求偿。邱毅一审遭判赔30万元并须登报道歉,今日再审高院驳回了谢长廷求偿的告诉。
据台媒了解,谢长廷因不满邱毅于2009年间接受媒体访问时,引述陈水扁在其刑事案件证称的言论,发表“是你游家的哪一个舅子,帮你把10多亿汇到新加坡的?”、“谢长廷又疑似1条,叫做疑似贪污洗钱罪”等语,提告求偿200万元,且须在台湾各大媒体第1版登道歉声明。
台北地院一审认为邱毅引述未经查证的资料,贬损谢长廷在社会上的评价,判邱毅须赔谢长廷30万元,并登报道歉,邱毅不服提上诉。
经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邱毅是引述陈水扁在庭上的发言,提出主观意见及评论,不是以损害谢长廷名誉为唯一目的,是可受公评的言论。今天改判驳回谢长廷的求偿告诉。(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