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2007年初,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为特别费案遭起诉,危及蓝营“总统”选情。在“立法院”居于少数的民进党乘机推动“排马条款”,主张一审有罪即不得参选,并在“立院”程序委员会闯关成功,排入议程。根据美国在台协会(AIT)的报告,当时亲民党“立委”是故意缺席,并事前告知民进党,里应外合,使绿营得以闯关成功。
AIT电文指出,亲民党之所以采取这项动作,是因为年底“立委”的提名争议;而国民党也因亲民党这个动作,被迫妥协,最后让出四席区域“立委”与三席不分区给亲民党。
AIT2007年5月3日的电文指出,民进党在“选罢法”提出“排马条款”,若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有罪,将因此丧失参选资格。
4月17日“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中,由于亲民党“立委”全部缺席,因此民进党取得人数优势,发动表决,让这项提案排入议程。
报告指出,亲民党政策会执行长黄义交告诉AIT,亲民党事先就已告知民进党,将在4月17日程序委员会表决缺席。
4月50日,国亲两党“立委”却联手将“排马条款”退回程序委员会。黄义交向AIT透露,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国民党同意,愿意在两周内对联合提名问题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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