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二次金改案,7日进入二审辩论程序,台检方发现案件2009年起诉时,忘了将前“行政院长”游锡堃不利陈水扁的证词送给法院,日前补送给高院合议庭,引起陈水扁与律师不满。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等人遭控利用二次金改并购案向企业索贿,但法院一审时,以企业并购并非领导人职权,2011年11月5日判所有被告无罪。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后,高院7日开言词辩论庭,提讯扁出庭。
检方当庭指出,2011年6月20日发现案件起诉时,有8份重要笔录漏送法院,日前已补送高院合议庭。检方指出,笔录包含游锡堃在2009年4月2日曾到特侦组作证,指出扁曾在“总统府”经济顾问小组会议中,裁示二次金改的四大目标,游并证称“二次金改不是我的决策,在‘总统’决定前,我也没有参与决策”。
检方指出,游锡堃证称,“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机关”,由于领导人直选,必须兑现政治承诺,因此“行政院”都会尽最大努力实现领导人的政见;只要陈水扁认为有需要,或陈水扁做的裁示,“行政院”各部门都会努力完成。检方认为游的证词为重大证据,涉及案件的心证核心范围,将笔录补列为重要证据。
但扁律师表示,检方应该知道案件的关键在于领导人法定权限,但一审宣判至今已7个月,二审都已进入辩论程序,才在6月24日将证据补送高院,认为检方突袭,无法接受,要求合议庭不应将游的笔录采为证据。
陈水扁说,二次金改的方案是由游锡堃裁示,且从游锡堃的笔录中,可看出相关部门高层内部曾开会5次,奠定二次金改四大目标,这是经行政部门先行讨论结果。扁指出,“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机关”,若二次金改是“总统”说了算,也不须经过“行政院长”裁示,再由“行政院”做出决议。
此外,审判长当庭问扁,为何“国泰”金控董事长蔡宏图从2001年起,每年陆续捐款新台币4亿后,在2004年金控并购完成后就不再赞助?扁说,因为没再开口跟蔡宏图募款。审判长问,“为什么不再募款”?扁说,因为不好意思。审判长追问,“为什么以前不会不好意思呢”?扁答,“因为之前捐太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