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日前,台湾特侦组以涉嫌贪污侵占公有财物的重罪起诉李登辉,这是继陈水扁之后,台湾特侦组起诉的第二名卸任的台湾领导人。不过有评论称,以李登辉的年纪、涉案情节,及法院一般审理速度,李登辉在有生之年要被判入监服刑的机会不高。
根据台湾相关规定,年满80岁的老人犯罪,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李登辉被起诉的贪污治罪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的重罪;但因为李登辉已88岁,按规定就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相较于特侦组起诉陈水扁的弊案,此次,台湾检方虽指责李登辉挪用公款,但仍避重就轻,并向台湾法院请求量处“适当之刑”。
据消息人士透露,特侦组在侦办李登辉一案期间,未向法院声请羁押。根据台湾相关规定,在未来法院审理李登辉期间,除非发现他有串证或逃亡等情况才可将其收押,否则羁押李登辉的可能性为零。(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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