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李登辉因“巩案”遭特侦组起诉,事实上,这起弊案早在八年前,就由台北地检署侦办,当时检方有意办李,但疑在高层关切下“罢手”,事隔多年,李登辉再因本案被侦办,主要“推手”是当年曾与李情同父子的阿扁,扁拿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给他的巩案洗钱报告向检方告发,这份关键资料给李登辉“致命一击”。
2003年间,北检侦办巩案,指派曾侦办刘冠军案的检察官薛维平调查,检方将徐炳强、刘冠军、刘泰英列为被告,一度声押刘泰英遭法院驳回,裁定以二千万天价交保。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年,检方计划先起诉徐炳强、刘泰英,再顺藤摸瓜调查李登辉涉案部分,不过,检方起诉书疑在高层压力下,一再遭退回,迫使检方只能切割结案,先起诉徐炳强,最后导致徐炳强无罪定谳。
其实,北检当时指挥调查局侦办时,就把刘泰英、“国安局”巩案的海外资金查清楚,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还特别制作“巩案洗钱报告”,除交给检方参考外,也上呈“调查局长”叶盛茂。
之后,北检再与“调查局”侦办新瑞都弊案时,也查出了刘泰英与陈国胜、李忠仁等人头进行海外洗钱过程。后来叶盛茂就将“巩案洗钱报告”及新瑞都案的人头海外洗钱案报告陆续交给扁。
扁就将叶盛茂给他的李登辉疑似洗钱报告资料,把陈国胜、李忠仁等五个人头户姓名,抄录在小纸条上,在李登辉生病住院期间,拿着小纸条去探病,扁近似威胁的手段,令李登辉极为不悦,让两人情同父子的情谊破灭。
政党二次轮替后,检方打算再针对刘泰英部分,再度展开调查,一度前往台北监狱讯问当时服刑的刘泰英。
但本案最关键的转折,是2009年间北检侦办叶盛茂洩密案,检方在九十八年九月五日以证人传唤扁说明。扁出庭时携带叶盛茂提供的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所作“巩案洗钱报告”,当庭向承办检察官郭永发抱怨“检方只查扁案,都不查李登辉洗钱”,还向检方告发李登辉涉嫌海外洗钱五千一百万美元案。北检随即将扁告发李登辉洗钱案移请特侦组侦办。
不久,检察总长黄世铭调派巩案的原承办检察官薛维平到特侦组,接办李登辉的巩案,薛成为三度接办“国安密帐案”及巩案的检察官。但就在案子即将告一段落前,薛却因卷入“国安局长”黑函事件被控洩密,归建北检,李登辉的巩案就交由郭永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