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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候选人赠选民14元物品遭诉 法官热议是否贿选

时间:2011-05-24 10:3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2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彰化县和美镇民意代表候选人杨锡谋,因赠送市价63元(新台币,下同,63元新台币约合14元人民币)的洗洁精,遭台湾检方起诉。台湾各级法院的法官针对杨锡谋是否算是贿选展开争辩,最终判其无罪。

  据报道,去年6月间,杨锡谋和2名友人,挨家挨户赠送每户一瓶市价63元的洗碗精,台检方侦办之后,依贿选罪将3人起诉,而杨锡谋在投票时只拿下1333票,并未当选镇民意代表。

  彰化法院审理时,法官认为这些洗碗精是大量购买,单价比市价低廉,不足以影响选民投票意愿,因而判处杨锡谋等3人无罪。台检方不服,依“禁止候选人交付价值超过30元以上物品,否则将视为贿选”的法文规定提起上诉,并认为虽然这些洗碗精的单价低廉,但对于经济相对不那么宽裕的家庭而言,即能省下一笔小小开销,还是足以影响选民投票意愿。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杨锡谋辩称这些洗碗精是大量购买,可以压低单瓶售价,每瓶只要25元,并未超过台当局法务部门规定的范围,但台检方则是提供网络团购数据,显示这瓶洗碗精的市价要63元,若是大批购买,单价也要43元,已超过标准。

  法官认为,虽然台当局法务部门制定标准,不能赠送超过30元的物品,但此为命令,不能约束法院判决,而依据目前台湾民众生活水平,拿到一瓶市价63元的洗碗精,还不足以影响选民投票意愿,因此判处杨锡谋等3人无罪。(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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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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