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 报道,今天(25日)台当局“劳委会”表示,11月27号是台湾五市(台北市、新北市、大台中市、大台南市、大高雄市)市长、议员及里长选举投票日,具有五市投票权的工人当天放假一天,工资照给。
“劳委会”表示,依据台湾选举方面的相关规定,各类公职人员选举投票日是具有投票权且当日有工作工人的休假日。所以,投票当日上班且有投票权的工人应放假一天,工资照给,而原本不需要上班的工人,不另给薪水或补假。同时,“劳委会”提醒,雇主未依规定给假或薪水,最高可处新台币6万元罚款,并补给工资。(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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