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监察院”4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专刊,据报道,当局“国安局副局长”张光远申报价值约2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黄金条块外,也替妻子申报人民币2000余元,约1万余元新台币。
台当局“国安局”官员表示,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或存款必须申报,这笔人民币是张光远从之前的职务退休后,妻子跟团赴大陆旅游时所剩,当时张光远尚未接任“副局长”。
台当局“国安会秘书长”胡为真申报土地3笔、建筑物2笔,存款近2000万元,其中多为美金存款;胡为真也申报有价证券300余万元,全部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海外基金。
财经高层财力雄厚,除了“经管会主委”刘忆如理财有方,“金管会主委”陈裕璋拥有多笔不动产和存款,根据这期“监察院”廉政专刊,陈裕璋有13笔土地、4笔建筑物,信托土地有16笔,存款部分3000余万元,分别登记在自己与妻子名下,有价证券340余万元。
前“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彭芸在申报资料中表明,与丈夫已分居多年,夫妻财产互不干涉,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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