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的选举“价值”还剩多少?——“五都选举”系列分析之四
作者 严安林
日前,台湾立法机构通过了“卸任领导人礼遇条例修正案”,规定凡是因犯“内乱”、“外患”及贪污罪一审、二审有罪者,便取消有关礼遇。“台独”人士称之为国民党的“政治追杀”,也有民进党人士称条例的修正案是“陈水扁条款”,称国民党的“阴谋”是为了在“五都”选举时假释陈水扁而让其“祸乱”民进党。由此引发的问题是:陈水扁在“五都”选举中的“价值”还剩几何?陈水扁还能够在“五都”选举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一、陈水扁的选举“价值”已严重“缩水”
作为被“法官”一审、二审分别判处无期与20年刑的罪犯,陈水扁的社会形象就是贪污犯,按理已没有任何选举“价值”,但问题就在于台湾社会严重的蓝绿对立,判别对错的标准不再是、至少很难是事情本身的是非,而是颜色——蓝还是绿。尤其是陈水扁所标榜的存放在海外的贪污款是“建国基金”后,“台独”分子基于“目的正确”而不再计较手段与过程,陈水扁依然保有“台独”的代表位置。于是乎,依然被关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陈水扁似乎还能够指挥“台独”势力,陈水扁的言行、动向似乎也依然在导引着“台独”势力的一举一动,民进党对陈水扁在选举中的立场与态度也似乎还是相当在意。其实,陈水扁的选举“价值”已经所剩无几,既然陈水扁已只是台湾岛内极端“台独”势力的代表,就昭示着陈水扁所能够代表的只是台湾少数人中的少数。如果说,由于年底“五都”市议员选举采取的是“复数选区”投票制度,无论是主张“台独”或者“统一”的候选人就因为有特定支持群的投票支持而还能够当选市议员的话,那么,“五都”市长的选举就不是可以由少数投票者来决定了,需要过半数、至少是相对多数的支持才能够出线,特别是在“五都”选举蓝绿、政党对决的严峻形势下,少数人士的投票意愿别无选择。民进党“吃定”极端“台独”势力只能支持民进党提名的候选人,或者是放弃投票。
二、陈水扁支持民进党“五都”市长提名人是为了“自保”
就在民进党人士还在担心陈水扁是否会“祸乱”民进党“五都”选情时,陈水扁已经公开表态:支持民进党提名的“五都”市长候选人。陈水扁不仅支持陈菊参选高雄市长,而且“唱衰”独立参选的杨秋兴,陈水扁不仅支持在民进党党内初选时唯一没有去台北看守所探望他的赖清德(为此陈水扁曾经耿耿于怀、公开批评),而且不支持、甚至反对有可能独立参选的、曾经是陈水扁的同学、过去也一直与陈水扁“惺惺相惜”互相支持的许添财。陈水扁为何会“舍小我”去“成就”民进党?原因无他:一是陈水扁认识到他的势力事实上无法左右“五都”市长选情,与其和民进党中央唱反调、闹翻而“劳而无功”,不如送个人情,尽管已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情;二是陈水扁的后半辈子要仰赖民进党的关照,陈水扁固然不满意蔡英文在陈水扁舞弊案中的“有所切割”的做法,但形势比人强,民进党已经进入“蔡英文时代”,不再是“后陈水扁时代”,陈水扁需要蔡英文,当然也就要在是否支持蔡英文问题上有所表示了,至于“同窗好友”许添财的政治利益,因为没有陈水扁个人的政治利益来得重要了,所以,只能让许添财“自求多福”吧!三是陈水扁毕竟是个在台湾政坛上翻滚过几十年的政客,虽然身处看守所,但对“五都”选举形势还是较有认识,他体认到“五都”选举对民进党气势、对2012年选举的重要性,只有“五都”赢,2012年才有希望。基于其个人“政治可以干预司法”的习惯思考,陈水扁认为,只有再度政党轮替,他个人的官司也才有翻案的可能。当然,陈水扁这样的算计也纯粹是其个人的算计而已,他的表态支持民进党对“五都”选举其实也无足轻重。(本文作者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