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8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花莲县长傅崐萁在担任“立委”时期涉嫌股票上市公司合机炒股案,台中地院一审宣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傅崐萁上诉。今日台中“高分院”二审宣判,依违反证券交易相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科罚金4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对于二审判决,傅崐萁依然大声喊冤,上诉到底。
花莲县长傅崐萁担任“立委”时涉及炒股案,台中地方法院一审宣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傅崑萁上诉,但台“高院”认为犯罪事实明确,当时由合机公司提供2万张股票供傅崐萁炒作,超过15元部分就当成报酬,傅崐萁就找上股市名嘴张世杰,不仅在媒体鼓吹买合机股票,自己还以大量人头帐户交易进行炒股。
从2003年10月开始,合机公司从每股15元到隔年1月的47元,牟取不法利益9600多万元,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定傅崐萁犯罪事实明确,改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但是傅崐萁却大声喊冤表示待收判决书后,上诉到底。
傅崐萁坚持自己被抹黑,没有做对不起选民的事情,等收到判决书后要再次上诉。(中国台湾网 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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