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前“行政院秘书长”陈景峻财产漏报遭罚10万元

时间:2010-04-14 14:39   来源:中新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陈景峻任内财产申报漏报二十余笔、总额约一千万元新台币的有价证券“基金”,因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遭“监察院”裁罚十万元。

  “监察院”日前召开“廉政委员会”通过裁罚案。“监委”指出,陈景峻并非第一次申报财产,多位委员认为,“这么大的数额,怎么可能忘记?”因此决定处十万元罚锾。陈景峻如果不服裁罚,可向“监察院”诉愿委员会提诉愿。

  陈景峻幕僚表示,虽然陈当过民代,也申报过财产,但这次漏报在二零零七年间,因陈景峻刚接下“行政院秘书长”之职,工作较为忙碌,由其秘书代为申报,结果就疏漏有价证券部分。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编辑:高大林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