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31日消息 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审理陈水扁弊案上诉案,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以及吴景茂、陈俊英均当庭认罪,但陈致中、黄睿靓指一审的罚金及公益金太高,希望二审酌予减少;审判长要求黄睿靓提出一个合理的数目,黄睿靓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应答。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致中一审被判刑二年六个月,并科罚金一亿五千万元(新台币,下同),黄睿靓判刑一年八个月,并科罚金一亿五千万元,缓刑五年,须支付公库缓刑公益金二亿元;吴景茂夫妇均被判刑两年,缓刑五年,须缴交各三百万元。
陈致中表示,一审判刑过重,罚金超出他的资产能力许多;黄睿靓也表示,罚金一亿五千万元及公益金两亿元,都远远超过她能力所及。
吴景茂、陈俊英表示,在陈水扁洗钱案中分文未得,目前都无业,希望能维持缓刑,公益金部分能减半。
审判长邓振球表示,公益金能缴多少,将列入是否缓刑的参考,当场转问黄睿靓“你认为公益金要缴多少才合理?”黄睿靓一时答不上来,后来律师替她回答:“会竭尽所能的提出实际金额,再向合议庭陈报。”(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