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日消息 台当局“内政部”今天公告,自2010年12月25日,台北县改制为新北市,台中县市合并改制为台中市,台南县市合并改制为台南市,高雄县市合并改制为高雄市。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院会”7月2日通过台北县、台中县市、高雄县市、台南县市改制案后,因有部分县市改制计划书略做修改,“内政部”整理后陈报“行政院”;“行政院”8月27日核定,“内政部”今天下午正式发布公告。
公告指出,台北县改制计划、台中县市合并改制计划、台南县市合并改制计划及高雄县市合并改制计划,自即日生效;并自2010年12月25日,台北县改制为新北市,台中县市合并改制为台中市,台南县市合并改制为台南市,高雄县市合并改制为高雄市。
另外,根据“地方制度法”规定,县市改制或与其它“直辖市”、县市合并改制为“直辖市”,应以当届“直辖市长”任期届满之日为改制日。县市议员、县市长、乡镇市民代表、乡镇市长及村里长的任期均调整至改制日止,不办理改选。(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