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公审会”今天讨论民进党ECFA“公投案”是否合于规定,经表决以13票比4票,认定民进党ECFA“公投案”不合规定,予以驳回。
民进党7月20日将“你是否同意台湾与大陆签订之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台当局应交付台湾人民公民投票决定?”“公投”主文、理由书及提案人名册送交台“中选会”;台“中选会”完成形式审查,于7月28日送台“公审会”认定。(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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