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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茂被裁定交保停止羁押 扁家弊案被告全获释

时间:2008-12-25 08:59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12月24日电 在陈水扁弊案中被羁押最久、前台湾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今日晚间被台湾高等法院当庭谕知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停止羁押,并限制住居。

  叶盛茂去年12月与今年1月间,疑似将艾格蒙组织提供给台湾洗钱防制中心有关扁家疑似洗钱情资透露给陈水扁,同时将公文正本交给陈水扁后,并未向“检察总长”陈聪明报告,疑涉隐匿情资。

  12月5日,叶盛茂被台北地方法院依图利、泄密、伪造文书、隐匿公文四罪,一审重判10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成为扁家洗钱弊案爆发以来首名被定罪的被告,更创下台湾史上第一位“调查局长”被判刑的纪录。

  当时法官认为叶盛茂所犯的是重罪,加上有串证之虞,裁定还押台北看守所。叶盛茂提起上诉。

  目前与陈水扁家相关案件,包括已经起诉的疑似洗钱案、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案等四大案,特侦组侦查中的还有二次金改、“机密外交”、泄密等案,迄今已羁押两个半月的叶盛茂是这些相关案件当中,最后一个获释的在押被告。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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