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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选委会决议:"立委"并"公投"两阶段投领票

时间:2007-11-22 14:15   来源:中新网

  台北市选举委员会今天召开临时委员会,讨论明年“立委”选举并办“公投”案的投开票所设置。会中采记名表决作成决议,台北市明年“立委”选举并办“公投”将采两阶段领投票;至于投错票匦是否计为有效票,台北市选委会表示,将在下周会议讨论,若作成无效决议,将提报“中选会”。

  所谓一阶段领、投票,指的是选民进入投开票所后,即同时领取选票与“公投”票,到圈票处圈选完毕后,将选票与“公投”票放入各自票柜;两阶段领、投票则是选民进入投开票所后,先领取选举选票,圈选后投入选举票柜,完成选举投票动作后,再领、圈“公投”票。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选委会主委吴秀光表示,市选委会委员共十二人,今天有两人未出席,列席的九人中,七人赞成两阶段领投票。

  台当局“行政院”日前指称,“地方”选务人员若不以两阶段领票一阶段投票办理选务工作,将会受到惩处。

  吴秀光对此表示,台当局的行政命令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公投法”等法律所明定,投开票所规划设置是县市选委会职权,因此,当局的行政命令“越俎代庖”,是命令违反法律之举。

  台北市府法规会主委叶庆元说,“地方”选务人员若为公务人员,其考绩是由县市政府考评发布,“中选会”无权也无法干涉。对于“中央”误导民众、恫吓选务人员,台北市府深感遗憾。

  另外,吴秀光说,台当局日前表示“地方”若采两阶段投领票,恐无法拨付选务经费,这是违法之举,虽然目前未有讯息显示“中选会”不拨付经费,若当局延迟,北市府将会先垫支,再循法律途径解决。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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