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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修改“公债法”放宽县市举债上限

时间:2003-08-05 09:59   来源:
  中国台湾网8月5日消息 台“财政部”目前正研拟“公债法”修改的方法,以便让各县市能举债维持县政建设。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财政部国库署”署长刘灯城昨天表示,“公债法”规定,各县市举债额度只能占前三年国民生产毛额(GNP)的百分之二,但到今年底县市举债已达新台币(下同)一千六百七十多亿元,仅剩不到三百五十亿元的空间,因此,当局研拟放宽举债上限。

  据称,研拟修改“公共债务法”,将提高县市政府举债额度,由现在占前三年国民生产毛额(GNP)的百分之二提高到百分之三。(晨风)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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