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泰英供称李登辉曾托其购买2.9亿元公债
时间:2003-03-26 07:13 来源:
中国台湾网3月26日消息 台北检调正加紧侦办新瑞都弊案,在清查刘泰英帐户时发现有巨额资金进出,其中一笔高达2.9亿元款项流向可疑。经过审讯,刘泰英供出这笔钱是受前“总统”李登辉“私人委托”从事金融操作,后来购买了公债。
据台湾媒体报道,办案人员发现,刘泰英供称代李登辉从事金融投资的资金有数笔,其中有两笔约一亿多元,是通过另一关系人苏志诚转交给刘泰英,其余则是直接交给刘泰英,该笔2.9亿元是其中最大一笔。
依据刘泰英的说法,办案人员估计,李登辉私人委托刘泰英购买公债的资金,可能超过四五亿元。
刘泰英供称,该笔资金是李登辉私人委托他从事金融操作用,与国民党“民生基金”等政治性经费无关,即该笔资金并不是来自“主席秘密专户”。
据报道,办案人员曾私下查阅李登辉的财产申报资料,发现李登辉申报的证券、公债数目及金额,与刘泰英说法“差距极大”。据称,办案人员借提刘泰英,追查2.9亿元用途及来源时,刘泰英暗指是代“那个人”购买公债,当办案人员进一步追问“那个人”的身份时,刘泰英一度支吾其词,最后才指称是李登辉。
据了解内情的权威人士证实,李登辉“私人委托”刘泰英从事金融操作的资金,都是当时“总统”大选的政治献金,以及后来的选举结余。
刘泰英是李登辉在任时的亲信,因涉新瑞都弊案被押,此前,他已供出李登辉多起非法作为,如开设“主席秘密帐户”,拨用来源不明的巨额资金作佣金;以及指使另一亲信苏志诚购买公债等。(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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