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军事

台军官训练不遵守则致下属失能 家属泣诉讨公道

2017年06月07日 09:19: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台陆军士官长乱派兵拉绳致下属失能 受害者家属:整个人生都毁了  

示意图。(图片取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6月7日讯 据台媒报道,台陆军航特部龙潭武汉营区2015年11月在战技演练前更换单索突击吊桥绳索,负责该工作的一名士官长不依循陆军只要4个人拉绳的准则,找来32名官兵一起拉,最后因拉力过大绳索断裂,上面滑轮因反作用力击中一名下士脸部造成重创。经休养后该下士目前失智失能,生活无法自理,桃园地检署昨(6日)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将这名士官长起诉。

  起诉书指出,郑姓士官长(35岁)是台陆军特种作战指挥部第五营第二连士官长,曾在谷关特战训练中心接受训练,并取得山地作战师资证书,具有架设单索突击吊桥(使部队快速通过河谷地形)专业知识。而遭滑轮击伤的陈姓下士(24岁)刚从陆军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航特部龙潭武汉营区,下部队第六天就发生意外。

  检方指出,2015年11月12日航特部第五营营长因部队将在翌日战技演练到龙潭武汉营区战技馆视察,发现馆内原先架设的单索突击吊桥之绳索已经破损,指示郑员翌日率员前往更换。第二天,郑找来三名士官兵,因人力不足,无法将架设之绳索拉紧,郑乃召集当时在馆内进行战技操演包括陈姓下士在内共32名士官兵前来协助拉绳。因拉力过大致架设单索突击吊桥所用之绳索无法负荷而当场断裂,绳索上的滑轮因反作用力而反弹,击中陈姓下士脸部,造成左脸撕裂伤及颧骨骨折,治疗至今仍失智失能,生活无法自理。郑姓士官长当时也右肩骨折受伤,经治疗后已出院。

  陈姓下士家属去年曾向媒体控诉,指突击吊桥平日未维护保养,绳索更换时无安全防护设备,也无军官在场,因滑轮变形及绳索断裂,才击伤两名士官。家属还指控,儿子事发时才刚下部队,人生才刚要开始,现在却在军中受重伤而没有未来。案经桃园地检署侦办后,检方依台陆军司令部《特战基本作战技术训练手册》规定,架设单索突击吊桥必须有六人操作其中四人负责拉绳,郑却违反准则找来32名士官兵拉绳造成意外。

  郑员辩称,训练手册内记载的是“编织绳”但当天操作“索具绳”,若只有四个人拉不可能拉动,但检方认为郑员受过专业训练,且陆军准则清楚记载却出现疏失导致陈姓下士受伤,昨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将郑员提起公诉。针对检方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将郑姓士官长提起公诉一事,台陆军司令部表示,尊重检方依法行政。

  陈父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儿子在拳击校队也是运动健将,现在脸上留下二条长长的蜈蚣伤疤,因脑部受伤造成行为退化,“连上下楼梯都有问题”。儿子曾问他未来要怎么过,“我只能陪着儿子忍住眼泪,过一天算一天了。”对于事发后军方处理过程,陈父痛批军方非常夸张,至今仍找不到意外发生原因,负责初期调查的“宪兵队”延误移送案件,导致案件送到地检署后许多证据都已经消失。陈父说,“孩子整个人生都毁了!一定要讨回公道。” (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责任编辑:卢佳静]

最热新闻
评台观海
台湾一周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