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近年每逢发生自然或人为灾害,台军都大量派兵投入抢救与复原,到底军方替地方代垫了多少钱?台防务部门对外总不愿说清楚。不过立法机构预算中心披露,台防务部门从2009年以来,已代垫17亿元(新台币,下同)的救灾费用。在毛治国“内阁”时代,曾规定2013年前的欠款由台防务部门吸收,并缩小地方应付款范围;然而2014年至今,又已累积到1亿元,各县市还是持续“赖账”。
预算中心结论为,台军移用其他项目经费投入防救灾,事后却无法获得归垫,势必导致原应办事项未办或减办,不利正常战备。这也显示台防务部门对所订规定未落实执行,对应有权益未积极主张。
预算中心并引述防务部门内部研究,指出“往往灾害来临,就投入4~5万兵力待命,影响各级部队战备整备,所及层面甚广”,“经过多年救灾验证,‘地方政府’遭遇灾害来袭,并未将台军支持部队视为专业救灾单位,屡屡分派协助恢复市容、清运废弃物等非专业性工作。”研究还称,如此运用专业作战部队,对台湾与军队长远发展而言,实属浪费资源。
2010年台防务部门与内务部门依据“灾害防救法”,会衔发布“台军协助灾害防救办法”,规定台军协助防救灾所提供之人员、装备、机具、设施、油料、收容、重建等费用,应由受支持机关筹措归垫。不过从2009年到2011年底,累计相关费用已达13亿元,没有任何“地方政府”归还。
由于“呆账”愈来愈多,2014年4月,台行政机构在灾害防救委员会第21次会议作成决议:2013年度前的开销,由防务部门吸收;2014年度起的救灾任务,若在灾防中心撤除之前,由防务部门自行负担;在灾防中心撤除之后,若申请台军协助环境清理、复原重建等,由“地方政府“负担成本。配合这项决议,“台军协助灾害防救办法”第16条亦于2015年修正公布。
预算中心统计,从2009到2015年度,台军救灾成本已达16.93多亿元。至于今年,台防务部门昨天在立法机构指出,到莫兰蒂、马勒卡台风来袭前,累积1300多万元。
2014年度后由于仅列“灾后支持”,而且只计装备油料、维保等,派遣人力不算成本,因此2014与2015年的数字,均只有3700万元。尽管如此,两年多来也已累积1亿元。(记者程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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