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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人酒驾将受重罚 0.25毫升酒精浓度可判2年

2013年05月07日 13: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立法机构7日三读修正通过“陆海空军刑法第54条条文修正草案”,明确酒驾取缔的标准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每公升0.25毫克,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30万元(新台币 下同)。另一方面,原本今天(7日)也要同步修正“刑法”的酒驾标准,但由于民进党民意代表林佳龙认为,肇事逃致人死亡或重伤者,也该同步加重刑责,因此全案等交付协商后再行处理。

  参与审查的国民党民意代表谢国梁表示,这次的修法主要是因为马英九宣示要严惩酒驾,因此才会在“刑法”中降低酒驾取缔的标准,但由于军人是适用的是“陆海空军刑”,因此特别配合“刑法”做出修正,未来台军只要是酒驾被查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30万元。因而致人于死,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1年到7年有期徒刑。

  不过原本也要同时在刑法中调降酒驾取缔标准,但由于林佳龙认为,肇事逃逸的刑责也该加重,因此暂时交付协商择日再处理。林佳龙说,希望能藉由加重肇事逃逸的处罚,让肇事者能够停下车来尽速协助伤者就医,或许还能多挽救一条生命。

  依据林佳龙的主张,希望能让肇事致人与死或重伤逃逸者的刑责,与致人受伤者切割,提高为1到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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