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台湾军方演习。 台湾《苹果日报》资料图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监察委员”马秀如与葛永光近日完成的调查报告发现,台湾军方近三年来遗失公文或未经核准而销毁案件高达13件,其中不乏“机密”或“极机密”等级的机密文件,连陆军炮指部的固安作战计划都可在网络上搜获,但防务部门所属单位进行惩处却未依法办理,甚至有惩处过轻情事,“监院”要求应督促检讨改进,避免再有类似情事发生。
台湾防务部门发言人罗绍和昨表示,防务部门会尊重“监委”的调查意见,后续将依“监委”意见及相关规定检讨策进。
未经核准擅销毁
根据防务部门提供给“监察院”的资料,从2009年7月到去年7月这三年的清查结果,共有公文十案遗失与三案未经核准即销毁,“监委”私下怀疑可能不只13件。
至于如何发现机密案遗失,防务部门向“监院”表示,包括有承办人员主动回报、督检清点时机、职务异动清点与民众举报等。
“监委”指出,按照“台军人员违犯保密规定行政惩处基准表”规定,若军士官遗失、未经核准销毁机密等级为“机密”或“极机密”的文件,除了军士官当事人要送法办外,行政惩处为当事人记过两次并调离现职,或记大过一次并调离现职。
部分军官未送办
但“监委”发现,这13案的惩处出现未符惩处基准、惩处失衡与惩处过轻,例如前年花莲宪兵队遗失第二作战区固安作战计划,属于“极机密”的机密文件,当事人为军官,虽被移送法办,本应记大过一次却仅记过两次。
再例如2009年网络搜获陆军二一与五八炮指部遗失“机密”的机密文件,当事人为军官,未被移送法办与调离现职,应记过两次却仅记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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