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日报》报道,台湾陆军马祖防卫指挥部靳姓辅导长,被控强脱某女兵部属的迷彩服,掀起对方迷彩内衣、解开胸罩,抚摸及亲吻其胸部,导致女兵罹患精神官能症,还仰药轻生;经军事法庭二审判刑八个月,但他不服上诉三审,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据查,靳姓辅导长被控猥亵女兵部属案,军事法庭一审原本判他无罪,但二审却采信女兵的供词,改依强制猥亵罪判刑八个月,导致靳某恐有坐牢丢官之虞,对方不服以军法判决违背法令,转而上诉台南高分院。
在马祖防卫指挥部担任辅导长的靳姓军官,被控于2010年5月间某天中午,在部队辅导长室内,对该部队一名单独前来洽公的女兵,违反对方意愿先以双手环抱强搂她,经女兵拒绝并闪躲到铝床边后,还趋前将对方推倒在床,伸手强行将女兵上身的迷彩服脱掉,掀起对方的迷彩内衣并解开胸罩,抚摸及亲吻女兵胸部。
后来,靳某又准备强行褪去女兵的迷彩外裤时,由于对方不断挣扎、反抗并且猛推,他才停止犯行。
尽管此事发生后并未立即曝光,女兵仍继续在部队服役。但对方却因遭受长官猥亵,导致精神刺激及心理创伤,除曾自行购买大批安眠药吞服轻生之外,还曾于2011年4月前往军医院求诊时,被诊断出罹患“未明示之精神官能症”。
事后,女兵向部队举发此案,马祖防卫指挥部立案调查期间,靳某一度坦承犯行,还声称因一时冲动行经女兵身旁时,曾用双手碰触对方胸部;但事后不仅翻供,更以女兵对猥亵细节的供词前后矛盾、一年后才举发此案等理由,质疑对方挟怨报复,且找来多名部队同僚佐证。
一审虽判无罪,但二审却认为,犯罪细节或因时间较久难免会遗忘,但以受害女兵曾大量吞服药物,显然并不怕死,实在没有必要甘冒名誉受损及刑责风险,同时还须忍受家人、朋友、同侪对她的样眼光。据此改判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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