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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性侵10女童强拍裸照 台退役上校被判24年

2013年01月09日 0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台湾ETtoday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退役上校张姓男子被控10年间性侵猥亵10名女童,台湾“高等法院”8日将他重判24年徒刑,全案仍上诉。

  判决书指出,张男是退役上校,与妻子于2001年间在桃园县开设补习班,担任班主任及司机;在2001至2011年间,张男在补习班、住处或利用司机之职,将女童载往偏僻处,猥亵性侵得逞,甚至强拍裸照及性交照片,共计有10名女童受害。

  一名被害女童母亲因察觉女儿有异而报警处理,警方随即在补习班内张男的计算机及外接硬盘里,发现遭删除的被害女童裸照及性交照片档案,且一名被害女童证称,若拒绝遭性侵,张男会在补习班迁怒其他人,丢掷作业等,她不敢反抗;也有女童证称,遭性侵后被张男威胁,若说出去会死人。

  法院审理时,张男辩称从未违反被害人的意愿,“没脱过任一个小孩的衣服”,是小朋友逾越界线;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张男年届5旬,年龄甚至与被害人的父亲相当,且身为补习班主任,不尽力教导被害人课业,竟为一逞私欲,恣意强制性交、猥亵。

  法官认为,张男行为对被害人造成无法平复的伤痛,也对被害人家长也留下无限的自责与悲伤,张男虽坦承犯行,却饰词狡辩称均取得被害人同意,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等罪,判处20年徒刑。法院审理后,改判2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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