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军方5日说,针对江国庆案相关行政违失人员,已依涉案情节各核予大过与申诫不等处分;当时获奖励人员的奖章、奖状、事迹存记等,已于2011年5月底办理注销,并完成追缴。
据报道,空军士兵江国庆冤案,台军方赔偿家属达1亿多元(新台币,下同),朝野“立委”及社会各界都要求严惩失职官员。军方已完成相关人员行政惩处案,但结果却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台军发言人罗绍和表示,针对江案行政违失人员,已依涉案情节检讨议处23人,各核予申诫1次至大过2次不等处分,并均已完成惩处在案。
对于当时因侦办此案而获奖励的相关人员,罗绍和指出,江案获核奖励共33人,计核颁奖章、奖状、事迹存记及行政奖励、奖金等,台军方已于2011年5月26日办理奖励注销,并完成相关追缴事宜。
罗绍和强调,台军对于江案惩处均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与勿枉勿纵的态度,依据军法、司法单位调查事实,检讨相关人员违失责任,以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故相关惩处适切。
台军表示,有关江案相关违失人员求偿及侦审人员责任,已由台军北部地方军事法院遴聘社会公正人士等,由该院院长召开求偿审查会,议决确定江案最终的求偿对象,依法对其行使求偿权。
台军军法司审判事务处副处长沈世伟受访时表示,求偿委员会至今已召开多次会议,审查会目前尚未作出求偿决定,若有任何决定将即时对外说明。
1996年间,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奸杀案,遭控犯案的江国庆被军方枪决。“监察委员”发现江国庆当年遭刑求,2010年全案重启调查。台北地检署2011年5月认定凶手是当年另一许姓士兵,将许起诉。军事法院根据新事证再审,2011年9月改判江国庆无罪,台军方依法补偿江家1亿余元,同时启动求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