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肇敏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空军士兵江国庆十四年前因奸杀女童罪被处决,今年九月被台法院改判无罪,并启动赔偿机制。台湾防务部门昨天宣布,依“刑事补偿法”所支付的赔偿金一亿三一八万五千元(新台币,下同),将向前防务部门负责人陈肇敏等八名涉及构成冤狱的军官求偿,已对八人提出假扣押声请(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为金钱给付时,为防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给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假扣押)。
八名军官包括时任台湾空军作战司令的陈肇敏,政战保防部门的柯仲庆、邓震环、何祖耀、李书强,军法部门的曹嘉生、赵台生、黄瑞鹏,当时官阶从上尉到中将不等,目前都已退伍。
报道称,这笔一亿多的赔偿金,已在律师见证下交付江母王彩莲。“国防部”指出,台湾北部军事法院依法先垫付刑事补偿金,然后由该院组成求偿委员会讨论是否应向承办人员求偿;委员会成员包括该院成员四人、外界学者专家五人,讨论结果决定,以陈肇敏等八人为对象,就补偿金全额行使假扣押的保全程序。
台湾北部军事法院昨天已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声请假扣押。至于假扣押是否成立,将由台北地方法院召开审查会议,分别通知相关人员到场陈述意见,之后议决确定本案最终的求偿对象。
台北地方法院已收到“国防部”声请假扣押陈肇敏等财产案的声请状,承审法官将在今天做出裁定。法界人士认为,假扣押的功用就是为避免债务人脱产,具有时效性;且本案是社会瞩目的重大案件,法院应会裁准。
本案发生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位于台北市公馆的空军作战司令部,一名女童在营区内遭奸杀。当时在作战司令部服役的江国庆,由于测谎未过,在项目小组进一步侦讯后“坦承”犯案,被判决死刑,次年枪决。
去年台湾“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江国庆当年曾遭诱逼,做出杀害女童之自白,全案重启调查;台北地检署今年五月起诉另一士兵许荣洲,军事法院根据新事证再审,今年九月改判江国庆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