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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性侵女士官 台军中校遭判赔70万

时间:2010-07-05 20: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陆军司令部潘姓中校被控前年参加婚宴后,借照顾一名酒醉女士官机会,将她带到汽车旅馆性侵。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潘姓中校需赔偿新台币70万余元。

  判决指出,原本在台陆军司令部任职的台军潘姓中校参谋官,2008年11月在营区外的餐厅参加同仁婚宴。婚宴结束后,潘姓中校借照顾酒醉女士官的机会,将女士官载往附近的汽车旅馆性侵得逞。

  受害女士官事后立即调往台军南部军事机关任职,因无法承受同袍异样眼光,于去年办理退伍。报道称,女士官除提出刑事告诉外,并求偿新台币12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潘姓中校性侵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心灵的重大伤害,判决应赔偿70万余元,全案可上诉。刑事部分,台湾“最高法院”于2009年间已依趁机性交罪判处潘姓中校5年徒刑确定,目前正在服刑中。(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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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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