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9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已婚的台军陆军前中校处长吴叶沼,与下属女士官发生婚外情,被记两大过勒令退伍;吴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两人的私密感情,未在媒体曝光而影响军誉,不应受重罚,但台湾“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台军方处理程序合法,判吴败诉定谳。
吴叶沼2003年间担任陆军第三地区后勤指挥部龙潭联保厂政战处长时,和李姓女士官亲密交往,后来闹翻,同年8月27日,李女向台当局“国防部”申诉。调查时,吴承认和李女曾发生性行为,台当局“国防部”总政治作战局以“利用权势性交罪”将吴移送军事检察署侦办,后来不起诉。
不过,第三地区后勤指挥部人评会认为,吴叶沼严重违反规定,决议记吴两大过,呈报陆军第六军团指挥部以吴“不适服现役”勒令退伍。
吴叶沼诉愿不成,提起行政诉讼。吴主张,他和李女都违反台军中规定,李女记过一次,他却被记两大过,是因他的职务特别加重,并不公平。且媒体也不知本案,对军誉影响不大。(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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