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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正“兵役法” 常备兵除役年龄降至36岁

时间:2007-03-06 08:49   来源:

  中国台湾网3月6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兵役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常备兵除役年龄由现行条文的40岁降至36岁。

  据报道,台湾“兵役法”原本规定,男子除役日期为“届满40岁该年的12月31日除役”,经台“立法院”昨天三读修正为“届满36岁该年的12月31日除役”,但是军官、士官及志愿士兵的除役年龄,另以“法律”定之,不在此限。 

  报道说,有鉴于现代战争形态改变,台湾已无必要维持大量后备军人,为了降低后备军人列管人数,减少行政管理及仓储成本,因此“立法院”通过了“兵役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除役年龄降至36岁。(赵静)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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