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7日与上海银行签署第六轮《支持台资企业发展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上海银行将在今后2年内为上海地区台资企业提供总额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的本外币综合授信支持。
在前五轮合作过程中,上海银行已累计为在沪台资企业提供实际融资授信超过700亿元人民币。授信项目涵盖贷款、贴现、贸易融资、保函等各类表内外、本外币融资,授信企业包括上海地区各行各业大中小型台资企业。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上海市台办和上海银行将在前五轮合作基础上,共同探索、创新服务,在专项授信、信息共享、推进两岸产业合作、探索对台金融合作与创新、扩大合作服务对象、宣传推广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在沪发展。
上海银行是首家在总行层面成立港台业务部、协调推动全行港台业务发展的中资银行,并于2010年在上海地区首批获得新台币现钞兑换资格。近年来上海银行利用“跨境平行贷款”“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账户”“跨境投贷通”等产品,为在沪台企提供跨境联动产品。(完)(记者 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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