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时电子报10月29日报道台“行政院”29日上午通过“劳工退休金条例”修正草案,放宽标准让退休劳工可选择退休金以月退或一次领方式,该草案经“行政院”函送“立院”审议通过才可执行。“劳工退休金条例”从2005年开办以来,部分劳工未自提6%,导致月退休金过低,希望改一次性领退休金。这次“修法”后,劳工可视退休金情况再另行规划商业年金或储蓄保险,大增退休金弹性运用空间,提高退休生活保障。
据了解,目前台湾劳退新制规定为劳工需年满60岁,工作年资满15年(不需同一单位)只可领月退休金,未满15年者才能一次领,这次“修法”通过将使工作年资满15年的退休劳工也可选择一次性领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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