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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金融主管部门核准大陆农业银行申请来台设立办事处

2015年09月09日 08: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金融主管部门“金管会”8日核准大陆的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来台设立办事处。

  “金管会”发布新闻稿指出,大陆中国农业银行来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主要从事连络台湾地区银行业业者与客户,及搜集台湾地区金融市场信息等非营业性活动。

  “金管会”称,中国农业银行为两岸建立金融市场双向往来后,第五家大陆商业银行获准来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目前大陆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所设代表人办事处均已陆续升格为分行。

  “金管会”表示,将依相关金融法规、管理措施对中国农业银行代表人办事处进行监督管理。

  新闻稿还称,中国农业银行为大陆大型商业银行,依据2014年7月发行的《TheBanker》杂志排名,该行总资产全球排名第七,资本排名第九,且于英、美、日、韩等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均设有分支机构并营业两年以上,符合有关大陆商业银行在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所应具备的条件。(完)(记者 石龙洪 邢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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