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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支持台湾青年来闽 创业最高获15万启动资金

2015年06月16日 16:04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后,台湾青年来闽创业最高可获1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扶持。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省政府新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政策,明确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18~40周岁)来闽创业就业,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来闽创办企业。基地引进台湾企业有奖励

  新政策重点支持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他有条件的设区市依托现有园区,设立各具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形成集聚示范效应。

  对累计引进20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青年60人以上的,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累计引进100家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青年200人以上,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此外,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青年,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可扶持

  在创业项目扶持方面,我省提出经评审对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各地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5万~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每年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创业扶持。

  与此同时,我省鼓励优秀人才创业,凡被当地认定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中核心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的,各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的补贴。

  政策还明确,我省各地通过评估可根据不同业态、投资规模、企业经营情况,向台湾青年提供免费办公经营场地或租金补贴,并可根据不同条件对入驻基地的台湾青年提供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记者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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