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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撤资争议有解 台主管部门:用“陆资”重申请即可

2015年03月05日 08:0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要求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撤资引发的争议,台湾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投审会发言人朱萍4日接受新华社驻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没有说阿里巴巴来台时违规,但现在它的架构跟过去不同,当它从‘外资’变成‘陆资’时应该重新申请”。未来阿里巴巴可用“陆资”身份重新申请来台,将另案处理。

  日前,该部门以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未按相关规定申请,“隐瞒”其“陆资”身份为由,裁定12万元新台币的罚金,并要求其撤资。

  目前,阿里巴巴在台设立两家分公司:新加坡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商淘宝资讯公司。据台湾对大陆资本许可办法,以第三地公司来台投资,若陆资持股逾30%,或具有控制能力,视为陆资。台《联合报》援引朱萍的话说,从去年阿里巴巴在美上市的公开资料来看,可确认马云和合伙人对台湾分公司有实质控制力,因此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属陆资。

  马云3日在台湾大学演讲时对撤资争议首度作出回应。他说,阿里巴巴在大陆被当做“外资”,在美国被当做“中资”,在台湾又被当做“陆资”,“这说明我们很全球化”。

  马云表示,尽管他第一次听到“陆资”的说法,但去世界任何地区都必须遵守当地规定,因此完全理解台湾提出的要求,阿里巴巴此前在台湾“完全合法合规,现在上市后台湾提出不同看法。如果需要重新申请我们一定按照规定去做”。

  他说,很多台湾企业已在阿里巴巴的平台注册,“我们可以撤,这些客户不能撤,我们不是一家轻易放弃的公司,不能放弃客户。台湾对阿里来讲非常重要,毕竟我们同根同源,我们很多同事是台湾人,他们也希望阿里在台湾有更多业务”。

  阿里巴巴董事局执行副主席、来自台湾的蔡崇信则表示,此次来台将借机跟台湾有关单位沟通,了解他们的担心在什么地方。

  对此,朱萍4日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阿里巴巴要求沟通的联络,阿里违规是事实,罚金已经判定,不会更改。

  阿里“被撤资”争议,受到台湾舆论的关注。一位专程来听马云演讲的法律公司职员对记者表示,台湾对大陆公司限制太多,希望并相信阿里一定会重新申请进入台湾市场。(记者曹典、李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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