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8日宣布,将于近日修正发布银行办理黄金业务原则,此次修正主要是为配合两岸关系的演进与经贸交流的深化,开放银行得销售大陆地区发行的金银币,并同时强化对客户权益的保障。
“金管会”表示,修正重点如下:
一、开放银行得销售大陆地区发行之金银币:鉴于“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完成签署后,台湾的银行已可办理人民币相关业务,且大陆地区的金银铸币目前亦已可合法输入台湾地区销售,“金管会”本次放宽银行得销售大陆地区发行的金银币,将可提供客户更为多元化的金融商品选择。
二、增订客户权益保障相关事项:包括银行应让客户确实了解商品所涉风险及费用;银行应于网站或营业场所实时披露黄金报价,以利客户评估损益,银行办理黄金买卖与保管,应全额购足客户申购的黄金等。
“金管会”同时呼吁,黄金价格系随国际市场波动,由于黄金不是银行存款,不计利息也不受台湾存款保险的保障,民众投资黄金商品需审慎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