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湾当局金融监管部门表示,9月底前将陆续完成相关法令修正,在“央行”确定清算机制运行后,岛内金融机构即可开展相关人民币业务。银行除了人民币存放、汇兑,也可推出人民币衍生性商品、理财业务,投信则可推出人民币计价基金,保险则是人民币投资型保单。
“金管会”官员表示,19日将举行的具两岸特色金融业务计划说明会,将揭露当局未来规划政策方向,及金融业者想推出的人民币商品。
“金管会”表示,具两岸特色金融业务计划涵盖10项重点措施,其中因应两岸清算机制部分,已在本月11日会衔“央行”废止“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规定”。使银行的境外金融业务分行(OBU)办理人民币业务,让OBU间得相互拆借人民币资金,不必绕道境外。
至于其它与推动人民币业务有关的配套法规,也将依计划时程表,陆续修订公告。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生效后,各外汇指定银行(DBU)就可全面启动各项人民币业务。
“金管会”表示,近期也将开放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计价的岛内基金,以及投资型保单等金融商品。岛内金融业者也能发展各类人民币投资理财商品及人民币债券商品,使台湾成为重要的人民币离岸市场。
[ 责任编辑:周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