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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证所税减半课税 由持有5年减到3年

时间:2012-04-20 11:09  来源:中新网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当局加快推动复征证所税脚步,行政机构高层表示,经过讨论,决将个人及法人长期持有所得额减半的优惠,从持有5年改为3年,其余均照财政部门通过,最快下周四(26日)将证所税草案排入行政机构议程,随即提报立法机构审查。

  台当局“行政院长”陈冲昨(19日)主持“行政院”会议后,曾与“财政部长”刘忆如就复征证所税单独交换意见1个多小时。“行政院政务委员”管中闵昨天下午立即邀集财经相关部门审查“财政部”提出“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课税”方案。据“行政院”高层明确表示,“以‘财政部’版本为主”,力挺“财政部”的证所税版本。

  至于券商忧虑证所税将冲击股市成交量,陈冲昨受访时表示,当局与民间沟通管道很顺畅,当局部门在讨论修法过程,也会参酌各界意见。

  “财政部”版证所税案,将长期持有减半课征年限从5年降低成为3年,其他均照“财政部”版本通过,规划自2013年度起实施。

  不过,台“金管会”昨转达券商忧虑,表示证券期货所得税恐造成台股成交量下滑、证交税减少,也可能造成台湾券商从业人员“生计”问题,因此建议证交税能够调降课征,而期交税与期所税只择一实施,以降低冲击面。

  陈冲表示,税制改变若造成影响,当局会持续与各界沟通;至于“金管会”与“财政部”意见相左,陈冲也说,包括政务审查、会议讨论过程,都可交换意见。

  不愿具名的“政院”高层也说,“政院”基本上以“财政部”版本为主要意见,“若有其他意见先拿掉”,先把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否则再拖下去,草案想过也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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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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