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经济部门19日公布第三阶段开放陆资赴台投资业别项目,经济部门副负责人黄重球20日表示,由于法规生效后,后续行政程序还需作业时间,但3月底前一定可以生效。
据报道,台经济部门20日下午召开记者会,针对第三波开放陆资赴台政策进一步说明,由黄重球主持。
台经济部门表示,台湾行政机构已于3月19日核定经济部门提报“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修正案,新增开放陆资赴台投资,包括制造业115项、服务业23项及公共建设23项,并修正部分已开放陆资投资制造业项目的限制条件。
台经济部门指出,当局开放陆资赴台投资将近3年,已核准陆资赴台投资案217件,投(增)资金额2.72亿美元,已产生其正面且具体效果,其中包括为台湾产业及金融市场注入资金;并透过两岸企业合作与互补关系,带动台湾产品出口。
至于第三波开放陆资赴台参股何时生效,黄重球表示,由于法规生效后,后续行政程序还需作业时间,但他乐观估计,3月底前一定可以生效。
另外,下半年进行开放陆资赴台检讨时,是否有机会从正面表列转为负面表列,经济部门官员未正面回应,仅说还需视服务业和公共建设开放程度,“至少要到70、80%以上”。
目前开放陆资赴台参股部分,制造业开放幅度约97%,台官员说,制造业现阶段可采取负面表列,但还需考虑服务业、公共建设等,若有些采正面表列,其他采取负面表列,恐造成混淆。
官员透露,将来负面表列清单,会分为禁止和限制等2个部分,禁止指完全不开放,限制指需符合限制条件。
他以目前制造业开放幅度97%为例,若以负面表列方式呈现,真正没有条件限制的部分仅占74%,所以需列出来的部分占26%,其中3%完全禁止,23%有条件限制。